山东地税压减入户执法 梳理合并205项进户执法

5日,山东省地税局就最大限度压缩进户执法项目召开新闻发布会。为避免重复检查而“扰民”,要求地税系统在同一年度内,除特殊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详细】

  • 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功先生发布、解读山东省地税系统开展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和逐步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下面,请李功先生介绍山东地税系统开展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和逐步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有关情况。
  • 李功: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近年来,山东地税系统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推进税收现代化,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依法治税,全省地税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五月底,全省地税收入1519.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9 %。其中,稽查查补收入6.74亿元,滞纳金、罚款3460万元,全省共查处偷税案件50起,查处百万元以上大要案28起,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全面完成税收任务发挥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 李功: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税收工作质效,减轻纳税人负担,避免重复检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充分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省地税局党组按照总局要求,接连落实并出台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多项便民、惠民相关政策、措施。在今年初,更是开展了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和逐步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和试运行,规范、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已合并、取消大额普通发票代开调查巡查、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调查巡查等13项进户执法工作;全省各级地税局对所有涉及进户执法项目进行梳理,共梳理出合并进户执法项目205项,目前,正积极组织论证,并提出清理意见。今后,省局以下不再设立新的进户执法项目。进户执法由原来的“多家查账”,改进为“一家查账,多家认账”,受到了社会各界纳税人的肯定和欢迎。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 李功:一、归口管理,加强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省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相关职能处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规范和清理工作,并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的“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对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所需进户执法事项实行统筹安排、统一管理。今后,地税机关各部门凡制定涉及进户执法事项的文件和工作安排,由协调小组尽可能合并进户执法任务,做到各部门共同进户、统一实施、结果共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局。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协调小组,管理协调各市地税系统相关规范、清理工作。
  • 李功:二、规范清理,简并项目 对现有涉及进户执法的制度文件、执法项目、执法依据等进行梳理、筛选和清理。对进户执法前提已不存在、进户执法作用不大的、可进可不进的、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径解决的进户执法项目,将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并可以取消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向地方人大和政府提出修订地方法规、规章的意见。 省局各部门、各市地税局将对决定取消的进户执法项目进行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今后各部门、各市地税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一律不再设立进户执法项目,最大限度地压缩进户检查项目。 除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外,省局各单位涉及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等进户执法项目,统一合并全省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及区域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等综合性税务检查项目,由省局稽查局牵头制定方案统一部署,按部门职责分别组织实施。
  • 李功:三、统筹计划,避免重复进户 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 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部门涉及对纳税人信息采集、行政审批、减免税管理、税源管理、反避税调查等事项的文件和工作安排,报同级协调小组按季度统筹协调,尽可能各部门合并进户执法;未纳入协调小组统筹计划的,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开展进户执法。
  • 李功:涉及上级督(交)办等重大税务违法案件查处或其他特殊性案件调查的,其他部门应依法终止正在实施的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进户执法行为,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稽查部门组织开展的案件协查、案件复查、检举案件及部门移交案件,征收管理部门针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开展的清理漏管户、发票核查等日常检查,督察内审部门开展的执法督察以及省局协调小组确定的其他执法行为等,凡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不属于“重复检查”范围。
  • 李功:四、强化监管,务求实效 各级地税机关及税务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进户检查。稽查部门实施的税务稽查,应主要采取调账检查方式,并努力提升电子查账应用水平,逐步减少进户检查户数与次数。纳税评估部门原则上将不再进户实地核查;特殊情况确需进户实地核查的,需经协调小组统筹安排。征收管理部门应着重做好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事项的监控力度,提高日常征收管理质效,有效防范或减少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发生。遇有特殊情况需扩大核查范围的,应报同级协调小组研究批准,并报省局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 李功:五、信息共享,加强配合 山东地税系统将逐步建立进户检查信息共享平台,拓宽信息交换渠道,增强检查成果增值利用效率。稽查、评估、征管等部门既分工负责、相互监督,又要强调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各级地税机关也将与同级国税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对涉及国税、地税共管企业的进户执法,尽最大可能实行联合进户执法。确实不能联合进户的,要及时相互通报进户执法情况,共享进户检查获得的有关信息。并将积极推行“首查责任制”,继续完善“一家进户,各税统查,多家认可”的经验做法,确保企业涉税问题查深、查透。
  • 李功:各位朋友,“共建和谐税收、服务科学发展”是税务系统的重要职责和不懈追求。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更加积极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做到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实现税收事业的发展,将税收事业发展的成效体现到地方经济发展之中,争做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参与者、直接促进者和有力推动者,以实际行动、扎实作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谢谢大家!
  • 大众网:山东地税系统为什么要对进户执法进行规范?
  • 李功:省地税局党组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时候,我们对社会各界的纳税人做了一个调查,发现纳税人对我们税务部门的执法感觉到有需要解决的、执法便捷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好进行统一项目、统一税体的执法。 企业感觉到在应对税务部门执法检查,负担非常重。我们为什么要下决心规范呢?通过我们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把我们的服务真正实实在在的体现在为纳税人服务上,包括我们的执法也实实在、以最简便的形式来达到执法的要求,为企业减轻负担。
  • 大众网:你说得通过我们对进户执法进行规范,希望达到几个目的,起到什么效果?
  • 李功:达到的目的第一既做到执法到位,又为企业减轻负担,这是我们最大的一个目的。从中这里面主要做好这么几项工作:首先加强各级在这方面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筹划、统一行动,坚决杜绝一项政策、一项检查事项多级、多头企业进行检查。
  • 李功:第一,我们成立统一的协调小组,凡是需要进户检查、进户执法的,包括一些单一政策的巡查,我们都会通过统一的协调小组来统一安排。 第二,我们尽量把系统内部的上下沟通联系好,特别是和同级政府搞好协调,因为好多税务稽查都是由统计部门做出统一执法的检查,怎样能够把各级的多头检查能够在省局统一指导下进行,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协调机制。
  • 李功:第三,我们要把信息做好,通过自身的信息化,能够做到企业的资料在信息库有的,坚决不在进户查资料,再查企业的账、翻账,这样使我们既能够把检查工作做好,也能够把现有的资源利用更好一些。 第四,我们采取严格的规定要求,一律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执法。
  • 大众网:这是明令禁止的?
  • 李功:对。这要求干部、各级必须自觉统一,杜绝进户执法行为能够自觉地按照我们国家局、省局的要求去做,主要采取措施这么多。
  • 对涉及国税、地税共管企业的进户执法,尽最大可能实行联合进户执法。确实不能联合进户的,要及时相互通报进户执法情况,共享进户检查获得的有关信息。
  • 山东地税系统将逐步建立进户检查信息共享平台,拓宽信息交换渠道,增强检查成果增值利用效率。
  • 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
  • 今后各部门、各市地税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一律不再设立进户执法项目,最大限度地压缩进户检查项目。
  • 省局各部门、各市地税局将对决定取消的进户执法项目进行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 今后,省局以下不再设立新的进户执法项目。进户执法由原来的“多家查账”,改进为“一家查账,多家认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