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 泰安盛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姜玉霞恶意拖欠工资
问题编号 : 31879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路西江男,1983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安驾庄312号,身份证号码37098305095312
被申请人:泰安盛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玉霞 职务;经理
地址:泰安市泰安区
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工程款及人工资、工人薪水违约金【18万元】申请人自2017年3月10日至2018月20日的工程款及工人工资金额18万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7年 3月10日开始承包被申请人单位承包的泰安南开发区新一中工地承包,当时合同约定工程款为18万元,签订合同约每月进度款、完工交付使用工程款支付95%,一年后一次付清、合同约定,违反劳动法金额18万元,被申请人及其无故克扣、工程款、18万元,被申请人应支付、违反劳动法、工程款工资、加班费18万元。
被申请人违反劳动法、工程款及拖欠、加班、工资、提起仲裁,请求仲裁委公正审理,支持如上请求。
申请人;路西江 |
人社厅 于 2018-04-16 08:36 签收,请耐心等待详细答复。
签收状态: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已安排相关部门办理,感谢您对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