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抓拍低速”破解大车违法占道难题

今天,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村天做客大众网“直通厅局长”时表示,最新《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下称“新高速《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条例》相比,本次对条例修改幅度较大。新高速《条例》在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这一难题上有所突破,明确规定“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在左侧车道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时速20%的,处200元罚款。【详细】

  • 大众网:新《条例》中着重突出要破解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这一治理难题,请问王总,大型车辆占用左侧车道有哪些危害?接下来,咱们高速交警部门将出台哪些措施严查这一违法现象?
  • 王村天: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是造成高速公路拥堵和追尾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重载车辆低速状态下超车,会造成长时间两辆或多辆大车并排低速行驶,其他车辆无法通过,驾乘人员对此意见很大。对此类违法行为,在去年以前也曾治理过,但由于对“禁止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如何界定有困难,多少分钟为长时间无法律依据,因此造成取证难、认定难、争议大,致使大量的违法占道行驶车辆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得低于规定车速行驶,一般规定,同方向有2车道的高速公路,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100公里。
  • 王村天:根据这一规定,我们提出了“限制左侧车道低速行驶”的工作思路,运用“抓拍低速”的工作方法,将难以界定的“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问题转化为“抓拍低速”问题,有效解决了取证难、争议大的问题。从今年3月份开始,至6月底100天时间,全省共查处大车占道违法7万起,查处总量是去年全年的10倍。通过集中整治,全省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为了用法规来规范这一做法,进一步扩大宣传和治理效果,新《条例》作出规定“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在左侧车道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时速20%的,处200元罚款。
  • 王村天: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坚持高压态势,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现场处罚和违法抓拍的力度,让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建立整治大型车辆违法占道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前期整治的效果,确保实现高速公路“各行其道、快而有序、平安畅通”的良性循环。
  • 大众网:《条例》中还提到要加大科技投入应用,尤其是建设智能管控设施、全覆盖高清视频监控和可变限速板。目前我省高速公路上的监控和测速抓拍的覆盖率如何?实施效果如何?接下来有哪些新的部署?
  • 王村天:大家知道,高速公路全封闭、车速快、车流量大,交通安全管理难度大,只有通过科技化建设,提高智能管控水平,才能有效维护好高速公路交通秩序。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高速公路的科技化建设高度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监控范围越来越广,目前,全省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备已全部覆盖,京沪、京台、青银、青兰、日东、济聊等高速公路已建设了超速抓拍、卡口拦截等科技系统,对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卡口报警后进行查处。这其中,京台高速德州段科技化建设水平最高,在1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投资近3000万元,每两公里安装一处高清监控设备,建成了高速公路智能管控平台,实现了全程覆盖。
  • 王村天:当然,除上述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加强科技建设,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安装使用测速抓拍、卡口拦截等智能管控设施设备,加大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我们也已经制定了全省高速公路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方案,打算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全省高速公路智能管控系统,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都要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在每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建设卡口拦截系统,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通过科技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 王村天:下面,我介绍一下可变限速标志的问题。可变限速标志是指在高速公路上,根据道路状况,利用分段设置的电子显示屏和交通指挥在心系统,随时改变高速公路某一路段最高限速值,及时控制车辆速度,有效预防车辆追尾和多车相撞事故。可变限速标志安装在龙门架上,并配有超速抓拍装置,每2-3公里设置一个。当高速公路某一处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维修道路或路面积雪结冰等异常情况时,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通过可变限速板分段设置车辆最高限速值,在第一时间告知在行驶过程中的驾驶人,前方道路有情况,车辆速度应按可变限速标志标定值。当遇到下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时,通过可变限速标志限定车辆最高行驶速度,有效控制车速,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了可变限速标志,在特殊情况下能将车速降下来,可少封路,甚至不封路,即方便群众,又确保安全。
  • 王村天:因此,新修订《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了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气象机构逐步安装高速公路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设施和可变限速标志。目前,在济青北线济南至小许家立交桥路段已经安装并使用了可变限速板,去年冬天,恶劣天气较多,可变限速板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广大市到济南机场的安全畅通。下一步,将结合全省高速公路智能管控系统的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逐步全覆盖建立安装可变限速标志。
  • 大众网:《条例》提到了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也走“快处”,请王总跟我们介绍一下,目前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轻微事故占到多少?车主们如果在高速路上发生了轻微事故,应该如何应对?
  • 王村天: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发生符合快处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占总数的比例大约在60%以上,可见这部分事故数量是巨大的,如果都要等到交警赶到现场再撤离,会耗费很多时间,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这也是造成高速公路“小事故,大拥堵”现象的直接原因,如果广大驾驶员能够按照《条例》中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先撤现场,按照快处办法进行处理,会有效解决高速公路小事故造成的拥堵问题。
  • 王村天:各位驾驶人朋友,如果在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符合“无人员受伤、车辆能够自行驶离或安全移离”的条件,应当快速撤离现场,按照快速处理办法进行处理。首先要拍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及车辆拍照固定证据,记下车牌号及联系方式,相互查验证件,无法拍照的,撤离现场后可以文字记录方式记载事故情况;二是立即撤离现场,约定到收费站、服务区或不妨碍交通的安全位置进行后续处理,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三是按照保险公司指定方式进行后续处理,必要时可以到交警部门申请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王村天: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车辆无号牌、无有效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法出具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的;驾驶人有饮酒嫌疑的;一方逃逸的;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大众网:新《条例》十一条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在副驾驶位,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创新性规定?如何判定儿童是否已满12岁?如果查证属实,会做出哪些处罚措施?
  • 王村天: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安全气囊的设计主要是根据成年人的身高设计的,安全气囊弹出会打在成年人的胸口位置。未成年人由于身高比较矮小,安全气囊弹出后会击打在儿童的头部位置,气囊从弹出到展开只需要1/20秒,相当于以300km/h左右的速度弹出,而由此所产生的撞击力约有180公斤,这种瞬间的大力爆炸比撞击到硬物的杀伤力更大。同时,安全气囊打在头部以后,对儿童的呼吸也有阻碍作用,容易造成窒息。
  • 王村天:二是未成年扎安全带也不安全。很多家长很有自信地说:“我是个有安全意识的人,我会要求孩子系上安全带。”系安全带没有错,但对于儿童来说,像成人那样直接坐在座位上系安全带是非常不可取的,至少对于12岁以下的孩子来说,这其实也是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对于成年人来说,安全带应该是从肩部上方经过的,在发生碰撞的时候会勒住胸部,但儿童的身高和成年人相差甚远,如果像成人一样系安全带的话,安全带经过的是儿童的颈部,这样在发生碰撞的时候,脆弱的颈部经不起安全带的拉力,就会伤及儿童的生命安全,所以我们从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角度考虑增加了这款规定。
  • 王村天:高速公路交通民警在值勤过程中如果发现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坐在副驾驶位的,经查证属实后,会责令驾驶人纠正其违法行为。
  • 大众网:新《条例》对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公路是如何规定的?
  • 王村天: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新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十二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间,因驾驶经验不足,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事件往往不能规范处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我省实际,新条例规定对驾驶人处一百五十元罚款。
  • 大众网:新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发生交通堵塞时,受阻机动车应当依次在行车道内等候,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不得驶入应急车道或路肩。我省如何加强占用应急车道的管理?
  • 王村天: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专门供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救助突发性伤病员和救险等紧急情况下,为使救援车辆和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发地点而设置的专用通道,或者是在其他应急时候使用的应急通道,是一条“生命通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违反规定占用应急车道的将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营运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罚款200元、记12分。
  • 王村天:当前,很多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驾驶人将应急车道当成了“超车道”,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下一步,我省将结合新条例的实施,加大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管理,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巡逻管控,依法严查严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对发生交通堵塞时占用应急车道的,运用照相机等设备逐一进行拍照取证,形成严管严查的声势。同时,加强科技抓拍系统建设,在易发路段逐步建立占用应急车道自动抓拍系统,让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的查处,让驾驶人逐步养成良好的文明行车习惯,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 全省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备已全部覆盖,京沪、京台、青银、青兰、日东、济聊等高速公路已建设了超速抓拍、卡口拦截等科技系统,对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卡口报警后进行查处。
  • 有了可变限速标志,在特殊情况下能将车速降下来,可少封路,甚至不封路,即方便群众,又确保安全。
  •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堵塞时,受阻机动车应当依次在行车道内等候,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不得驶入应急车道或路肩。
  • 今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发生符合快处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占总数的比例大约在60%以上,如果都要等到交警赶到现场再撤离,会耗费很多时间,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这也是造成高速公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