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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抓拍低速”破解大车违法占道难题

2014-07-25 17:56作者:来源:大众网

今天,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村天做客大众网“直通厅局长”时表示,最新《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下称“新高速《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条例》相比,本次对条例修改幅度较大。新高速《条例》在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这一难题上有所突破,明确规定“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在左侧车道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时速20%的,处200元罚款。

 
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村天做客大众网-齐鲁民声网《直通厅局长》 
详解新高速《条例》

 
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村天做客大众网-齐鲁民声网《直通厅局长》 
详解新高速《条例》

    大众网济南7月25日讯记者 姜洋)今天,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村天做客大众网“直通厅局长”时表示,最新《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下称“新高速《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条例》相比,本次对条例修改幅度较大。新高速《条例》在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这一难题上有所突破,明确规定“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在左侧车道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时速20%的,处200元罚款。
    王村天介绍,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是造成高速公路拥堵和追尾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重载车辆低速状态下超车,会造成长时间两辆或多辆大车并排低速行驶,其他车辆无法通过,驾乘人员对此意见很大。对此类违法行为,在去年以前也曾治理过,但由于对“禁止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如何界定有困难,多少分钟为长时间无法律依据,因此造成取证难、认定难、争议大,致使大量的违法占道行驶车辆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规定,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得低于规定车速行驶,一般规定,同方向有2车道的高速公路,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100公里”,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提出了“限制左侧车道低速行驶”的工作思路,运用“抓拍低速”的工作方法,将难以界定的“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问题转化为“抓拍低速”问题,有效解决了取证难、争议大的问题。“从今年3月份开始,至6月底100天时间,全省共查处大车占道违法7万起,查处总量是去年全年的10倍。通过集中整治,全省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王村天说,为了用法规来规范这一做法,进一步扩大宣传和治理效果,新高速《条例》作出规定“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在左侧车道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时速20%的,处200元罚款”。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坚持高压态势,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现场处罚和违法抓拍的力度,让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建立整治大型车辆违法占道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前期整治的效果,确保实现高速公路‘各行其道、快而有序、平安畅通’的良性循环。”王村天说。

初审编辑:刘雪晴
责任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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