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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聊城大学教师工作日饮酒 3人被诫勉谈话
2014-11-06 16:46作者:赫洋 刘雪晴来源:大众网
(图片来自网络)
王先生发帖反映称,“2014年7月2号,聊城大学体育学院邀请了一名校外专家作学术报告,午饭时体育学院3位领导带领5名老师共8人,陪同一名专家在饭店里用公款大吃大喝。饭局到下午3点多钟才结束。上班时几个人喝得面赤耳红并且迟到近一个小时。”
在帖文中王先生表示,此事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颁布后发生,在学校教职工中引起了很大反响,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党纪政纪,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为使违纪人员受到教育改正错误,希望有关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在接到网友举报后,省教育厅立即责成聊城大学纪委进行调查了解,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7月1日至2日,聊城大学体院邀请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郭教授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和篮球比赛技战术指导。由于郭教授曾担任过学校体院教师张某在北京体育大学进修时的指导教师,所以在7月2日郭教授结束当天上午的学术活动即将返程时,张某个人安排在市内某饭店为郭教授饯行,并邀请了院内的几位领导和教师作陪。王某、钟某某、姜某某、周某某、张某因下午上班或监考,餐间均以水代酒;教师张某某、赵某某、田某某因学生停课复习考试无授课任务,餐间喝了酒。午餐12点20分左右开始,下午1点15分左右结束。
调查结束后,学校纪委对陪餐的体院有关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体育学院党总支分别给午餐饮酒的三位教师进行了诫勉谈话;暑假开学后,体院党总支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结合传达学习学校纪委的有关文件,进一步强调并重申了工作日午间不准饮酒的有关规定。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欣
责任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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