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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省直有关报刊出版单位,中央和省外报刊驻鲁记者站: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新出字〔2013〕333号)要求,凡报刊出版单位持证记者不足30人的报刊出版单位和记者站采编人员由省新闻出版局统一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第一期参加单位:体育晨报、山东青年报、山东邮电报、重型汽车报、羲之书画报、山东侨报;中央报刊驻鲁记者站持有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
2、第二期参加单位:支部生活、 农业知识 、山东青年、 山东画报、 爱尚生活、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祝你幸福、 东岳论丛、中国成人教育、 职工天地、齐鲁周刊、 党员干部之友、 家庭健康、 现代教育、 企业界、 金融发展研究、 人文天下、 山东人大工作、 中华纸业。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为12月24日至25日,第二期为12月26至27日,每期各为2天。请参加人员于第一天提前半小时到培训地点报到。每天学习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晚上6:00—9:00,共计18个学时。
三、培训地点
山东省新闻出版培训中心(文化东路18号,省出版技工学校院内)。
四、培训要求
1、每个参加培训的新闻单位都要对本单位参加的采编人员在工作上做出妥善安排,确保参加人员全部按时参加培训。每个新闻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带队负责具体培训组织等事宜。
2、所有参加人员报到时需出示记者证和居民身份证。
3、请携带《新闻记者培训教材2013》。
4、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带队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12月22日前报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
邮编:250011,电话:86061723
电子信箱:sdbkc@163.com
附件:新闻采编人员培训报名表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2013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刘欣
Email:qlms@dz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