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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用海的通告
2014-02-20 13:45作者: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01〕4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现将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用海范围、面积及界址坐标通告如下:
一、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部核心区用海
(一)用海范围:南部核心区用海位于现行黄河入海口附近,北纬37°35′01.40″至37°50′33.60″,低潮时水深不超过3米的海域。
(二)用海面积:39367.9385公顷。
(三)用海界址坐标见附件1。
二、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部核心区用海
(一)用海范围:北部核心区位于1976年黄河故道四河东侧。N1用海位于1976年黄河故道刁口河流路北侧区域,东经118°40′34.46″至118°45′56.28″,低潮时水深不超过3米的海域;N2用海位于1976年黄河故道刁口河河道内。
(二)用海面积:5615.9028公顷。
一、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部核心区用海
(一)用海范围:南部核心区用海位于现行黄河入海口附近,北纬37°35′01.40″至37°50′33.60″,低潮时水深不超过3米的海域。
(二)用海面积:39367.9385公顷。
(三)用海界址坐标见附件1。
二、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部核心区用海
(一)用海范围:北部核心区位于1976年黄河故道四河东侧。N1用海位于1976年黄河故道刁口河流路北侧区域,东经118°40′34.46″至118°45′56.28″,低潮时水深不超过3米的海域;N2用海位于1976年黄河故道刁口河河道内。
(二)用海面积:5615.9028公顷。
(三)用海界址坐标见附件2。
特此通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9日
初审编辑:于文思
责任编辑:刘欣
责任编辑:刘欣
Email:qlms@dz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