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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纠正日照一村拒发独生子女费错误做法
2014-02-18 15:45作者:于文思来源:大众网-齐鲁民声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秦家小庄村民梁女士在齐鲁民声网上发帖,反映其因为没有参加本村的育龄妇女进站查体,无法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责令岚山区人口计生局调查核实。现梁女士已领取到独生子女费120元。
大众网-齐鲁民声济南2月18日讯(记者 于文思)近日,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秦家小庄村民梁女士在省纠风办与大众网联合主办的“齐鲁民声网”(http://qlms.dzwww.com/)上发帖,反映其因为没有参加本村的育龄妇女进站查体,无法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责成日照市人口计生委调查核实,协调办理。现梁女士已领取到独生子女费120元。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秦家小庄村村民梁女士于2011年合法生育了一胎,而后由于工作原因在日照市里定居。2013年年底,梁女士回村领取独生子女费时,村计生主任却拒绝发放,理由是“没有参加村里当年的育龄妇女进站查体”。
2月12日,梁女士在齐鲁民声网发帖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了此事。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发帖后的第二天,她就接到了岚山区人口计生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向我询问了具体的情况,说我的独生子女费已经下发到了村里,是否参加育龄妇女进站查体和费用发放不挂钩,会帮我协调,让村里尽快把钱给我发下来。”梁女士说。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扶助。
经过调查核实,岚山区人口计生局认定梁女士符合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资格,并立即责令秦家小庄村计生主任按规定支付给梁女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月15日上午,我接到了村里的电话,要把费用发给我。”当天下午,梁女士赶回村里,领取独生子女费120元。“谢谢齐鲁民声网,谢谢计生部门的同志。”梁女士说。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秦家小庄村村民梁女士于2011年合法生育了一胎,而后由于工作原因在日照市里定居。2013年年底,梁女士回村领取独生子女费时,村计生主任却拒绝发放,理由是“没有参加村里当年的育龄妇女进站查体”。
2月12日,梁女士在齐鲁民声网发帖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了此事。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发帖后的第二天,她就接到了岚山区人口计生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向我询问了具体的情况,说我的独生子女费已经下发到了村里,是否参加育龄妇女进站查体和费用发放不挂钩,会帮我协调,让村里尽快把钱给我发下来。”梁女士说。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扶助。
经过调查核实,岚山区人口计生局认定梁女士符合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资格,并立即责令秦家小庄村计生主任按规定支付给梁女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月15日上午,我接到了村里的电话,要把费用发给我。”当天下午,梁女士赶回村里,领取独生子女费120元。“谢谢齐鲁民声网,谢谢计生部门的同志。”梁女士说。
初审编辑:刘雪晴
责任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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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qlms@dz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