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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研究制订我省统计工作政策规定、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市地、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根据宏观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订适合我省情况的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省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市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市地、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省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省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负责全省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规划、协调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省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市地、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管理国家统计局和省划拨的各项统计事业费,协助市地管理市地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八)组织指导全省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书籍出版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群众投诉受理范围
(一)涉及省统计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问题的帖子;
(二)涉及省统计局统计制度方法、统计调查、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统计执法、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帖子。
责任编辑:刘欣
Email:qlms@dz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