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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局
2010-08-02 09:42作者:来源:大众网
(一)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旅游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形象的宣传和推广活动。
(三)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领域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全省旅游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检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省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全省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全省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执行国家出国旅游和赴港澳台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工作;承办外国及港澳台在山东设立旅游机构的审核事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省旅游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群众投诉受理范围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二)制定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形象的宣传和推广活动。
(三)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领域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全省旅游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检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省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全省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全省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执行国家出国旅游和赴港澳台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工作;承办外国及港澳台在山东设立旅游机构的审核事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省旅游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群众投诉受理范围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初审编辑:陈宏发
责任编辑:刘欣
责任编辑:刘欣
Email:qlms@dzwww.com